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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共同体建设研讨会(三)
[发布日期: 2024-07-17]   本文已被浏览过: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次  

7月13日,“长江经济带国际商事仲裁高质量发展联盟成立大会暨法律共同体建设研讨会”在南京成功举办。法律共同体建设研讨会环节,来自全国各地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领导、专家、学者围绕三项议题,开展交流研讨。

研讨会第三议题围绕“国际商事仲裁的前沿发展”开展,本议题由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宋晓主持。

主持人: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宋晓

与谈嘉宾有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漆彤,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易波,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研究部部长徐之和,江苏省律师协会国际商事仲裁业务委员会主任、国浩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陈发云,厚助投资联合创始人、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家路,北京安杰世泽(南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王小君。

漆彤教授以“仲调结合背景下的多层次争议解决条款”为主题展开论述,从概念出发,提出MTDR条款是否具有约束力、仲裁前步骤是否构成仲裁启动的先决条件等问题,结合仲调实践情况,就如何加强调解等仲裁前步骤的约束性提出具体建议。

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漆彤

易波副教授发言主题是“数据证成: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的新图景”,通过搜集梳理2001-2021年间340个最高人民法院对涉外仲裁条款效力的司法实践,分享了中国法院对仲裁的友好立场及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状况。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易波

徐之和部长以中国仲裁机构如何有效管理国际仲裁案件为主题展开论述,介绍了中国仲裁机构管理国际仲裁案件的理念,分析了中国仲裁机构有效开展国际案件管理的三个维度,结合实践经验,探讨了中国仲裁机构重塑国际认可度的路径。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研究部部长徐之和

陈发云主任发言的主题是“跨境国际仲裁案件中仲裁员异议的博弈”,他详细介绍了跨境国际仲裁案件仲裁员异议的攻和防,仲裁员异议的裁判规则,并结合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提出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江苏省律师协会国际商事仲裁业务委员会主任、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一级律师、 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陈发云

王小君主任与大家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中第三方资助制度的国内实践和思考,分析了第三方资助(TPF)对当事人、仲裁机构和资助机构的利益影响,详细论述了国内司法对TPF的态度以及关于TPF的域外立法借鉴和国内外仲裁机构规则,并提出对TPF监管的思考。

北京安杰世泽(南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王小君

王家路律师在发言中主要分析了第三方资助在海外的发展和实践,从第三方资助的实践发展趋势出发,结合第三方资助的域外监管进展,重点探讨企业跨境争议解决中充分利用第三方资助的场景。

厚助投资联合创始人王家路

各位嘉宾的发言引发了与会者的深入思考与热烈讨论,这些关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前沿议题,不仅涉及法律理论与实践的交融,也反映了中国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不断深化开放与合作的态势。本次长江经济带国际商事仲裁高质量发展联盟的成立,将会更有力地发挥各方比较优势,形成统筹合力和品牌效应,提升联盟发展的整体性,联合打造长江经济带国际商事仲裁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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