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长江经济带国际商事仲裁高质量发展联盟成立大会暨法律共同体建设研讨会”在南京成功举办。法律共同体建设研讨会环节,来自全国各地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领导、专家、学者围绕三项议题,开展交流研讨。
研讨会第二议题围绕“长江经济带海事海商仲裁发展前景与展望”开展,本议题由南京海事局副局长郭峰主持。

主持人:南京海事局副局长郭峰
与谈嘉宾有南京海事法院审委会委员、立案庭庭长沈菁,武汉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副庭长邓焱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副秘书长徐飞,江苏省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业务委员会主任、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何海军,江苏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秘书长蒋志勇,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及风控合规部总经理、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杨国峰。

沈菁庭长的发言主题是《凝聚各方合力,提升海事海商纠纷化解效能》,她从涉外海事海商纠纷的现状出发,结合南京海事法院在涉外海事海商纠纷方面的有益探索,对长江经济带海事海商仲裁发展提出设想与建议。

南京海事法院审委会委员、立案庭庭长沈菁
邓焱发副庭长在发言中指出,仲裁既有与调解相似的,以当事人合意为基础的解纷效能,亦可通过一裁终局实现纠纷的彻底化解,兼具诉讼与调解的优势。建议法院的诉调对接中心可以开展与仲裁机构合作,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并建议司法应加大对仲裁的支持力度,探讨协同合作的可能途径。最后他还介绍了武汉海事法院司法支持仲裁的典型案例。

武汉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副庭长邓焱发
徐飞副秘书长的发言内容是“新规则、新突破、新发展、新未来”,她结合海仲修订仲裁规则的背景和考虑、基本理念和价值取向,为与会各方介绍了海仲2021年仲裁规则的突破性规定和亮点,并表示海仲将与国内外仲裁界并肩同行,团结协助,共同为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副秘书长徐飞
何海军主任的发言首先分析了长江经济带海事海商仲裁的前景,提出应当联合海事法院、仲裁机构、律师协会、船舶协会、船东协会、金融机构以及链条上的其他机构形成合力,在业务交流、人才培养、多元解纷上协同创新,共同推动海事生态圈的融合与发展。

江苏省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业务委员会主任、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何海军
蒋志勇秘书长的发言从宏观角度分析了江苏船舶和海工装备产业的发展情况,指出当前我国在国际海事仲裁的人才建设方面和国外仍有较大的差距,剖析了当前船厂争议的主要类型和解决方式,并就我国海事仲裁的未来发展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江苏省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秘书长蒋志勇
杨国峰总经理从企业自身参与的仲裁实践案例出发,分析了海事海商仲裁的周期性、技术性、经济性、国际性等特性,阐述了国内企业应对海事海商仲裁案件所面临的挑战,并对现阶段海事海商仲裁的发展提出建议。

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及风控合规部总经理、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杨国峰
法律共同体建设是推进长江经济带海事海商仲裁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通过此次研讨,与会人员对于长江经济带海事海商仲裁的未来发展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和共识,与会各方在未来的工作中将继续深化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长江经济带海事海商仲裁事业不断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