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来袭,南京仲裁办迅速部署疫情防控及疫情期间仲裁庭审等工作,组织人员下沉社区,协助疫情防控,疫情期间倡导当事人(代理人)采用线上方式、书面方式进行审理、调解等仲裁活动,开通远程办案系统,便于及时与当事人联系沟通。
3月22日,办案秘书接到当事人希望将原定于3月30日开庭的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纠纷提前的电话后,依照南京仲裁办出台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仲裁案件相关事项的通告》要求,第一时间与仲裁庭、对方当事人协调沟通提前开庭事宜。虽然该案涉及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本请求、反请求、保全等交叉事项,但在仲裁庭的精心组织安排及当事人的密切配合下,3月23日14时30分,一场跨越苏沪皖,六方在线的开庭正式开始,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双方达成调解,握手言和,仲裁灵活、简便、专业、高效的优势再一次得到充分体现。
南京仲裁委成立以来,始终把当事人的利益保护和需求放在第一位,疫情期间,在保证疫情防控的情况下,坚持仲裁为民,做到仲裁“不打烊”。除线上庭审外,南京仲裁委已经出台微信小程序、电子邮件等多种便民方式,方便当事人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