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大湾区律师内地考察交流团一行20余人到访南京仲裁委员会/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下称南京仲裁委)。代表团成员包括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下称蓝海中心)负责人及粤港澳大湾区的多位资深律师,南京仲裁委专职副主任兼秘书长,南京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顾燕宁,南京仲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丁淑琼,南京仲裁委仲裁员、国浩(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向明,南京仲裁办部门以上负责人共同参与接待。
考察交流团参观并了解南京仲裁委的基本情况、办公环境和发展脉络。
蓝海中心创始人兼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肖璟翊介绍了考察团的概况以及合作意向。顾燕宁主任对大湾区律师内地考察交流团的来访表示了欢迎,并介绍了南京仲裁委近年来在涉外仲裁领域的实践和探索,案件受理数和争议金额均实现了显著增长。自2015年南京港澳仲裁院成立以来,已办理涉港涉澳仲裁案件333件,充分展现了其在处理港澳商事争议中的专业能力和优质服务。
双方围绕跨境法律服务合作、香港律师在推动内地仲裁机构发展中的作用等内容展开热烈讨论。
朱柏陵大律师重点就香港律师在内地作为当事人代理人出庭的可行性进行交流。刘向明仲裁员介绍了境外律师代理内地案件的历史沿袭,指出当前内地对境外律师出庭在法律上并无限制,并结合实践提醒大湾区律师需要着重留意普通法体系与大陆法体系间的程序差异。
最后,肖璟翊主任和丁淑琼主任分别代表蓝海中心和南京仲裁委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就域外法查明、“调解+仲裁”、培训交流等内容达成合作共识。
未来,南京仲裁委将继续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法律界的互动,推动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仲裁服务。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赵振华,研究部主任李铭锐、研究员蒋卓蕾、助理研究员任乐天、蓝海中心法律文化部部长陈玥出席了交流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