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助力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国际化、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南京国际航运仲裁院建设,加强涉外和海事海商案件办理的人才支撑,打造江苏涉外和海事仲裁法律服务高地,2024年11月30日,南京仲裁委员会第六届届中增聘仲裁员名单经南京仲裁委员会第六届第三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新名册于2025年1月1日起实行。此次届中增聘后,南京仲裁委员会在册聘用的仲裁员人数达到了1062名,创历史新高,仲裁员队伍国际化程度更加提升、专业特色更加突出、区域分布更加广泛。在这次增聘工作中,仲裁员的专业结构和来源分布等方面均有新亮点、新气象,充分体现了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选聘工作紧跟时代脉搏,适应仲裁实际的特点。
一、专业结构更趋多元
专业性,是仲裁的重要特征。选聘高素质仲裁员人才,通过提高“人”的质量来提高“案件”质量,对保障仲裁机制良性运行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为了选拔聘任一支精英化、专业化、职业化仲裁员队伍,本次增聘面向香港大律师公会、法院、律师协会、法学高校、经贸系统、交通系统、海事系统及相关协会、企业等,采取机构推荐和定向邀请的方式,经过资格审查、遴选程序,最终增聘的65名仲裁员均为国际、国内领军型的商事专家,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境内知名仲裁机构或组织的专家等,进一步加强了案件办理的人才支撑。在曾任法官类仲裁员中,3人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人为省级“审判业务专家”,2人办理的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经过本次增聘后,南京仲裁委员会涉外(含海事海商)类仲裁员达359人,占比33.8%;曾任法官类仲裁员达104人,占比9.8%。
二、来源分布覆盖更广
仲裁员是机构公信力的基础,是当事人托付信任的主体,是仲裁裁决权的直接行使者。更新后的仲裁员名册来源覆盖面广泛,不仅包括不同国家和地区,还涵盖了多个专业领域和行业。本次增聘的仲裁员在涉外、海事海商等重点行业和新兴领域非常具有代表性和公信力,均为国际贸易、国际工程、海事海商等领域的知名仲裁专家,分别来自新加坡、文莱、法国、瑞士、乌兹别克斯坦、西班牙、土耳其、韩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墨西哥等12个国家以及中国香港、台湾地区,覆盖了“一带一路”主要沿线国家和地区,同时具有在境内外知名仲裁机构如国际商会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担任仲裁员的实务经验。曾任法官类仲裁员中包括了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曾任法官等,人员呈现多元化梯次分布的特点,均具有多年承办疑难复杂案件的办案经验,能更好地应对和满足日益增长的办案需求。
本次增聘后,仲裁员的结构进一步专业化、国际化,有利于南京仲裁委进一步参与共建国际商事多元化争端解决机制,促进“一带一路”营商环境建设。
下一步,南京仲裁委员会将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积极争创“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坚持高水平建设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和南京国际航运仲裁院,加强涉外和海事仲裁规则研究,适时制定符合区域特色的仲裁规则体系。紧跟新经济新业态发展需要,不断完善仲裁服务。进一步完善仲裁员选聘、管理、培训和考核机制,建立一支专业能力强、协同水平高的仲裁员队伍,筑牢仲裁根基,提高公信力,为区域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高端仲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