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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参加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仲裁实务研讨会
[发布日期: 2022-03-09]   本文已被浏览过: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次  

    2022年3月4日下午,由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和上海仲裁协会共同主办的“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仲裁实务研讨会”在上海国际争议解决中心成功举行,会议由上国仲事业发展部副部长许索晟主持,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上国仲副主任马屹和上海仲裁协会会长、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俞卫锋致开幕词。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来自苏沪浙皖三省一市32家联盟成员机构代表参加了会议。我委专职副主任、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李华出席了会议。

研讨会围绕“程序管理”和“司法审查”两大主题进行业务交流。

在仲裁程序管理环节,我委案件承办二部秘书王传柱以《<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为视角谈仲裁管辖权》为题,就仲裁管辖权概念、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关于管辖权的规定及影响、仲裁协议效力审查的时间节点、审查方式等进行了交流。苏州、南通、盐城、扬州、常州、宿迁、宁波和绍兴等兄弟仲裁机构的发言嘉宾分别就送达、工程造价鉴定、组庭、虚假仲裁的防范、临时措施、裁决书核阅、裁前告知制度等进行深入探讨与交流。在仲裁司法审查最新动向环节,我委案件承办二部秘书王传柱以《<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第102条第2款的理解》为题,从仲裁庭审查范围及主从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认定两个角度,就涉及主从合同案件的仲裁审查范围进行了交流。无锡、南通、宁波、淮安、上仲、上国仲等机构发言嘉宾分别从重新仲裁、撤销裁决、未尽事宜的仲裁条款效力认定、混合性争议解决条款、先裁后审条款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上国仲副秘书长姚宏敏围绕仲裁程序前端的案件管理和后端的司法审查作闭幕总结,并倡议长三角地区的仲裁机构继续协同合作,形成共识和标准,制定可操作规范,进一步推动区域仲裁合作发展,为共同打造长三角仲裁品牌努力。

研讨会旨在广泛听取联盟成员经验成果,持续发挥长三角仲裁协同发展优势,携手共促长三角仲裁事业发展,服务长三角一体化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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