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设仲裁地条款。仲裁地是确定仲裁裁决籍属的依据,也是仲裁执行和撤销的重要依据,在涉外仲裁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25版仲裁规则首先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其次规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处理,同时考虑到仲裁庭对案件最为熟悉,也规定本会可授权仲裁庭确定。
(二)完善临时措施体系。2025版仲裁规则第十章增设六条关于临时措施的规定,内容更加全面和详细。引入了国际通行做法,规定临时措施的决定机构包括仲裁庭和紧急仲裁员。细化“紧急仲裁员”制度,为当事人在紧急情况下提供紧急临时救济,使得当事人在仲裁庭组成前能够获得仲裁程序中的临时性救济,弥补了原规则在紧急仲裁制度方面的空白。
(三)增设临时仲裁条款。明确本会可以为涉外商事纠纷、符合“三特定”原则的临时仲裁提供服务,为后续开展临时仲裁服务提供规则支持,为建立临时仲裁机制迈出了关键性的第一步,为提升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附件:对照表(国际仲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