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仲裁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优势,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仲裁公信力,我委决定开展“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7年9月至2022年4月期间办结的本会仲裁案件。
二、评选标准
案例应具有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能充分体现仲裁的优势和作用,或对同类案件的办理有借鉴意义。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自我推荐或他人推荐的方式产生候选案例,经专家评议产生“十大典型案例”。
四、注意事项
推荐人应于5月15日24时前,将推荐表(附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或者邮寄本会。
本会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9号民防大厦26楼112室
联 系 人:于丽玲,025-84709729
联系邮箱:caishiyu@njzc.org.cn
特此通知。
南京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