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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仲裁双向学,执法调解共提升|江苏海事局与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双向业务培训班”开班
[发布日期: 2026-05-13]   本文已被浏览过: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次  

为推动海事执法与海事仲裁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海事纠纷多元化解能力,江苏海事局与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创新举措,在全国首创开设“双向业务培训班”。5月12日“双向业务培训班”在南京开班。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顾燕宁,南京海事局督办秦德生,江苏海事局法规规范处(执法督察处)副处长郭峰出席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丁淑琼主持。

顾燕宁主任在致辞中指出举办“双向业务培训班”,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也是推动海事执法与海事仲裁深度融合、构建水上“枫桥经验”新格局的务实举措。她希望全体学员珍惜宝贵学习机会,迅速转变角色、端正学习态度,努力实现“三个转化”:将轮训成果转化为推动海事纠纷及时就地化解的实际本领,将学习收获转化为提升涉外法治前沿治理能力的创新举措,将交流感悟转化为凝聚部门协作合力的全局视野。 

秦德生督办强调,此次双向业务培训是落实双方“海事调解+海事仲裁”合作框架协议的具体行动,也是推动海事执法与仲裁深度融合、提升海事海商纠纷多元化解能力的重要举措。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珍惜学习机会,夯实专业根基,全面掌握海事执法与仲裁工作的基本概况、核心要点及主要流程,为今后提升纠纷化解能力和顺畅开展海事仲裁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深化双向互鉴,凝聚协同合力,共同完善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推动多元解纷走深走实;三是严守培训纪律,确保学以致用,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助力航运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郭峰副处长就本次双向培训班安排与纪律要求作了具体说明。他表示,希望学员们严格自律,展现良好风貌,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讲师代表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案件承办一部董黎明、学员代表扬州海事局执法督察处处长王玲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她们一致表示,将珍惜此次宝贵的跨领域学习机会,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为海事执法与仲裁协同发展贡献力量。 

双向培训聚焦提升海事纠纷化解能力,系统讲授仲裁法与仲裁制度概况、海事调解与仲裁衔接实务流程、调解方法与技巧、典型案例剖析及立案审查要点,观摩仲裁庭审,同时融入现场巡航、上船检查等一线实操科目,推动理论授课与岗位实践深度融合、一体提升。 

本次“双向业务培训班”是江苏海事局与南京仲裁委员会深化落实“海事调解+海事仲裁”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双方在海事海商纠纷多元化解领域迈出了实质性步伐。首期培训将有效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和仲裁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协作能力,为构建现代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海事治理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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