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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仲裁办开展新《仲裁法》专题业务学习会
[发布日期: 2025-10-23]   本文已被浏览过: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次  

近日,南京仲裁办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新《仲裁法》专题业务学习会,办党组全体成员参加了学习。此次修订是《仲裁法》自1995年施行三十年来的首次全面结构性调整,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内容聚焦提升我国仲裁公信力、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对涉外仲裁制度、仲裁机构内部治理、仲裁程序等作出一系列创新规定。通过本次系统学习,旨在精准把握法律修订要义,提升仲裁服务专业水平。

学习会上,案件承办二部部长王莉围绕新《仲裁法》修订背景、核心条款调整及实践应用要点等方面,对新法逐条解读,重点剖析了新法关于仲裁的宗旨与原则、仲裁协议存在的认定条件、送达和组庭的方式、仲裁员的法定披露义务、对虚假仲裁的处理、临时仲裁制度等关键内容。与会人员结合实务深入研讨、踊跃发言,就如何将新法融入仲裁流程、提升仲裁公信力等问题交流看法。

顾燕宁主任总结时强调,南京仲裁办全体人员要充分利用《仲裁法》修订的契机,结合各部门职责,大力开展仲裁法律制度宣传;发布仲裁典型案例,集中展现南京仲裁委在仲裁工作中的创新实践与专业水平;做好仲裁规则与《仲裁法》修订的对接和完善,使案件管理服务更加精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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