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仲裁委员会/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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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仲裁委员会入选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工程首批培育名单
[发布日期: 2025-08-12]   本文已被浏览过: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次  

司法部日前召开涉外仲裁工作座谈会,部署推进涉外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启动实施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工程。全国285家商事仲裁机构中,有22家入选首批培育名单,南京仲裁委员会列入其中。

南京仲裁委员会/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立足国家重大战略和城市发展定位,积极发展涉外仲裁,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对标国际一流仲裁机构,近五年来,已累计受理仲裁案件近22000件,总争议金额超300亿,其中受理涉外案件445件,争议金额40亿元,涉外案件年均增长20%,涉外案件业务数据始终保持在省内首位,案件当事人涉及五大洲20多个国家及地区。


仲裁规则国际化

先后制定港澳仲裁规则、自贸区仲裁规则,修订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将临时措施、紧急仲裁员、临时仲裁等制度加入其中,形成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国际商事仲裁专章。

涉外仲裁人才专业化

选聘359名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商事争议的专家担任仲裁员,目前涉外仲裁员占比35%,建立涉外、海事海商专家库;招聘5名来自国内知名高校、具备海事海商和国际经济法专业背景的涉外仲裁秘书,并专门组建国际仲裁部,不断强化涉外案件办理服务保障。

工作平台多元化

为服务对外开放工作大局,先后成立全国首家港澳仲裁院、江苏涉台仲裁中心,省内首家中国(江苏)自贸区仲裁院、南京国际航运仲裁院等多个涉外仲裁专业平台。

仲裁服务网络化

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传统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设立9家仲裁联络点;在中阿(联酋)产能合作园区构建嵌入式仲裁服务机制,与肯尼亚等江苏商会联合开展针对性仲裁法律服务;与省市区法院、海事法院协作,凝聚解纷合力。

案件管理精准化

完善仲裁员、秘书管理规章制度,建立首席独任仲裁员库,首创个案评分系统和仲裁员智能推荐系统,使流程更加规范化、智能化、科学化,提升案人适配度;加强案件事中评查,对案件当事人开展回访,做好对仲裁队伍全方位监督。

南京仲裁委员会/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作为省内唯一仲裁机构成功入选,标志着南京仲裁事业迈入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面对国际仲裁服务能级竞争的新格局,南京仲裁委员会将对照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工程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创新涉外仲裁服务体制机制,结合区域性功能定位和产业优势,打造南京涉外仲裁特色品牌,提升机构区域性、国际化影响力和知晓度,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发挥仲裁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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