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7日,南京仲裁委员会/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举办“南仲大家谈”——临时仲裁的国际化与本土化学术研讨会,围绕临时仲裁制度的实践难点与发展方向展开深度探讨。
本次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来自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南京江北新区综合治理局相关负责同志,东南大学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于文婕,南京师范大学涉外法治学院副院长张鹏,亚太国际仲裁院代表胡岩,以及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南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等律所的涉外律师代表共计100多人参与。
本次活动由南京仲裁办国际仲裁部副部长于丽玲主持。
在致辞环节,南京仲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丁淑琼介绍了南京仲裁委员会通过制度创新、提升专业能力、优化仲裁生态,在涉外仲裁领域进行的大胆探索,并表示将以此次研讨为契机,推动成果转化,探索建立既国际化又适应我国国情的临时仲裁机制。
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周昕明指出,临时仲裁是仲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跨境商事领域优势显著,但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地位尚未明确。南京市律师协会通过培养仲裁人才、深化与仲裁机构联动、关注企业需求等方式推动仲裁事业发展,并期待本次关于临时仲裁国际化与本土化的研讨会,能为制度完善提供思路,助力优化涉外法治环境。
随后,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治理局副局长陈宇分享了江北新区涉外法治工作的发展历程、现状与未来规划,为与会者展现了江北新区在涉外法治建设方面的积极探索与实践成果。
在主旨演讲环节,四位来自不同领域的嘉宾带来了精彩纷呈的分享。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卫俊,以“临时仲裁的现代化——以香港临时仲裁为视角”为题,结合香港临时仲裁的实践经验,深入探讨了临时仲裁的现代化发展路径;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私法专业博士、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金鑫,以ICC案例为重点,介绍了法国临时仲裁制度的实践情况;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副秘书长徐飞分享了“涉外海事纠纷中临时仲裁的几点思考”,提出了临时仲裁在海事领域的应用挑战与对策;北京安杰世泽(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韦雪萍,立足本土,对临时仲裁在江苏的发展远景进行了分析与展望。四位嘉宾的发言视角独特、内容详实,为与会者打开了深入了解临时仲裁的新窗口。
圆桌论坛环节将研讨会氛围推向高潮。与会嘉宾各抒己见,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珠海国际仲裁院副院长吴学艇结合我国首部临时仲裁规则——《横琴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规则》的实践成果,阐述了该规则在制度创新层面的突破性探索,并就立法支撑、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仲裁程序界定、保全管辖、组庭及费用标准等方面提出了务实建议。
南京仲裁办案件承办一部部长董黎明介绍了本会新版仲裁规则及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江苏)自贸区仲裁规则》中的临时仲裁条款,通过明确临时仲裁的概念,赋予仲裁机构一定的程序管理权限,规定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转换的适用条件,形成“机构辅助型临时仲裁”模式。展望未来,本会将通过提供“轻管理”,平衡当事人自主性与程序效率,探索逐步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临时仲裁体系,使当事人既能享受高效的机构仲裁服务,也能获得优质的临时仲裁服务。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合伙人、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白显月针对“Ad Hoc”(源自拉丁语)汉译问题,主张“特设仲裁”的精准译法,并分享了国外临时仲裁在体育赛事等场景的应用实例,详细解释了快速仲裁与临时仲裁的区别。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权颖智提出临时仲裁本土化需立足本土实际,运用本土智慧,针对国内临时仲裁存在的痛点,机构可在规则制定、服务保障等方面发挥关键辅助作用。
河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刘惠明指出,尽管日本法律规定了临时仲裁,但在实践中应用较少,当前日本仲裁以国际商事仲裁为主,实践中大量纠纷是通过调停即调解解决。
南京公证处江北新区分部副部长张鸣提出借助域外司法公证效力,在临时仲裁中发挥公证存证作用。目前在国内海南自由贸易港已有实践,未来可探索公证协助存证服务等功能。
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兰迪(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春武结合其参观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的经历,建议机构推动临时仲裁时可以借鉴伦敦的经验,将调解纳入,并设立调解员库。
北京德恒(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王煜卓指出,东南亚国家在投资争议解决方面有不同模式,国内脱离机构发展临时仲裁存在难度,建议由仲裁机构助力临时仲裁发展。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白璐从自身职业角度出发,以“临时仲裁带给中国法律服务业的机会和挑战”为出发点开展观察,就临时仲裁本土化落地,从技术层面、法律文化层面展开交流。
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庭长夏文浩从法院的角度,提出临时仲裁与法院工作在协议效力审查、信息共享及纠纷解决平台融合等方面的思考。
参与本次研讨会的仲裁员代表——江苏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业务委员会主任、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钱智,江苏省法学会涉外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韩宁,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江苏漫修(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军均表示,本次学术研讨会的开展旨在探索制度创新与完善,对机构仲裁规则的完善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建议以国际商事仲裁实务的热点话题为切入点,在长三角区域建立长期、持续性学术探讨机制。此外,三位专家表示未来将继续在各自专业领域内深耕涉外仲裁,为涉外法治实践贡献力量。
学术研讨会的最后由南京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顾燕宁进行总结,她对参会嘉宾提出的学术分享表示高度赞许,并表示,南京仲裁委员会在涉外仲裁的发展上需立足规则体系、专业化人才队伍与广泛的国际合作网络,持续优化规则适配性,加强与国内外仲裁领域的专业人员交流探索,与各界专家携手,共同打造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
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正在审议中,其修订为临时仲裁发展提供了制度契机。在自贸试验区探索临时仲裁,可为跨境商事主体提供灵活解纷选择,对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扩大开放格局、提升国际投资争端解决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此次研讨会上,各参会人员就临时仲裁规则衔接、国际经验的本土化路径等核心问题进行务实交流,结合现实案例分析探讨了制度完善的具体方法,通过多视角专业研讨形成了建设性意见。会议为业界搭建了专业对话平台,在促进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有机结合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对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涉外法治创新和我国仲裁制度的发展完善具有现实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