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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仲裁委“商事仲裁进律所”第四期培训活动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 2024-07-28]   本文已被浏览过: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次  

    7月26日,由南京仲裁委员会、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律师协会主办的“商事仲裁进律所”第四期培训活动走进了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

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法律专业委委员张心怡主持。

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主任韩旗致欢迎词。

活动邀请了上海兰迪(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江苏省律师协会跨境投资与自贸区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贸促会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专委会秘书长、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投资合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曹春武担任主讲人,以《仲裁协议的效力评析》为题,为与会者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商事仲裁实务培训讲座。

曹春武主任从仲裁协议的定义及内容要素、仲裁协议的效力和草拟仲裁协议的注意事项三个部分进行了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操性的讲解,使与会者对仲裁协议效力等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

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张冠华律师、吴知然律师分别就仲裁思维与诉讼思维的差异、涉外仲裁条款的拟定进行了交流。  

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法律专业委主任朱军和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丽敏分别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和总结。

本次讲座是“商事仲裁进律所”系列活动的第四期培训,今年我们将每月推出一场专题讲座。欢迎关心和支持仲裁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线下或线上的方式,积极报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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