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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仲裁委“商事仲裁进律所”第三期培训活动成功举办 南京仲裁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07-01]   本文已被浏览过: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次  

6月30日,由南京仲裁委员会、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律师协会主办的“商事仲裁进律所”第三期培训活动走进了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法律专业委副主任陈喆主持,活动邀请了上海市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市律协企业法律顾问专委会副主任、市律协仲裁与调解法律专委会委员、省律协涉外法律服务与外事工作专委会秘书刘彦博担任主讲人,以“域外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为题,为与会者带来了一场精彩的商事仲裁实务培训讲座。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沙永春致欢迎词。

刘彦博副主任从中国承认与执行域外仲裁裁决的法律指引、域外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在中国的现状、依据《纽约公约》可以拒绝承认与执行情形、排除适用《纽约公约》的情形、程序上驳回申请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操性,使与会者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情形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刘彦博副主任授课后一一回答了现场人员提出的问题,现场气氛热烈。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易波、南京仲裁委办公室国际仲裁部副部长于丽玲、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法律专业委委员席宗堂、南京市律师协会鼓楼分会涉外委员会主任金野、南京市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法律专业委主任朱军分别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和总结。

本次讲座是“商事仲裁进律所”系列培训活动的第三期培训,今年我们将持续深入一线律所,围绕律师关注的仲裁实务问题,定期组织仲裁专题讲座。欢迎关心和支持仲裁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线下或线上的方式,积极报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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