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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专题讲座暨2024年首期“南仲大家谈”活动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 2024-02-02]   本文已被浏览过: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次  

2月1日下午,南京仲裁委员会主办的《新<公司法>对实务的影响》讲座暨2024年首期“南仲大家谈”活动在南京建邺高新区正太中心成功举办。本次活动得到了南京建邺高新区管委会、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建纬(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的支持,近百家企业、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律所的嘉宾及本会仲裁员共计300余人参加了活动。

讲座嘉宾邀请到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次《公司法》修订6人专家小组成员蒋大兴。南京仲裁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秘书长顾燕宁对蒋教授及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对各方的支持表示了衷心感谢。顾主任表示,公司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公司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希望在新《公司法》的框架下,在争端解决方面,南京仲裁委员会能够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共同谱写“走在前、做示范”的华丽篇章。

蒋教授围绕立法指导思想、公司登记与股东登记制度、完善公司资本制度等方面,从立法者的角度,深入解读了本次修法的基本价值、内在逻辑、重点内容、对实务的影响及企业的应对策略。

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蒋教授充分肯定了企业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和责任担当,也对当前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中的不确定外部法律风险表达了深度关切,并分享了自己关于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想法。

谈及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的问题,蒋教授旁征博引,分享了国内外的学术观点看法,分析了《公司法》、《民法典》、最高院司法解释相关条款及相关裁判意见间存在的矛盾以及立法的现实困境,着重叙述了股东名册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蒋教授3个多小时的讲座浸透着对概念的理解、对规则的运用以及体系化的思考,内容深入浅出、专业实用,言语直白犀利、风趣幽默,不时引发与会者的掌声和笑声。

互动交流环节,与会者踊跃提问、积极发言,蒋教授就一人有限公司、法人横向人格否认、股东资格涤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解答,并针对新《公司法》实施后企业面临的风险,提出了切实有效的建议,现场氛围热烈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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