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仲裁办作为协办单位,组织党员同志参加驻地五台山国际社区参与上“善”若“水”普法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一位阿姨说到来南京照顾孙子两年多,老家房子一直空着,但物业公司以没交物业费为由把自己告了。一方面,一把年纪成了被告让老人心里很不是滋味;另一方面,老人觉得自己没有享受这两年的服务,不应交物业费。我办工作人员耐心为老人分析,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系对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整体服务,不因空置房屋而减少投入;《民法典》也规定了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同时还帮助阿姨查询到当地关于空置房屋物业费折扣的相关规定,提醒阿姨可以收集水电气费用等材料证明房屋空置以取得物业费折扣。另外我办工作人员还对居民关于房屋认购金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工作人员耐心专业的普法宣传,热情细致的服务收获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此次普法活动后,我办工作人员会继续学习水的品质,润物无声,以普及法律知识为己任,解开居民心中的疙瘩,多元化解当事人的纠纷,做社区居民家门口的法律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