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落实,充分发挥仲裁在解决民商事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向浦口地区各类民商事主体提供优质的仲裁服务,优化浦口区营商环境,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中共南京市浦口区委政法委员会与我委于7月23日联合下发《关于积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运用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框架意见》(下称“框架意见”)。
“框架意见”指出,充分发挥仲裁制度的作用,推动仲裁事业发展,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于促进浦口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就建立健全民商事仲裁工作协作机制、深入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大力支持仲裁机构开展工作达成共识。
(立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