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京仲裁委员会是市政府于199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年成立的,系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部、立案和发展部、案件承办一部、案件承办二部、国际仲裁部(网络仲裁部)。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2年,南京仲裁办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市党代会工作部署和《法治南京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任务分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省会担当,在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中充分发挥仲裁作用。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确保仲裁正确政治方向。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牢把握仲裁工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与党中央精神对标对表,为促进南京仲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坚持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摆在第一位,准确把握开启新征程、扛起新担当的使命要求,真正将“四个意识”“两个维护”注入灵魂、化为行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建立基层党建“一突出四联动”机制,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毫不妥协。坚定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深入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强化政治监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二是服务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助力创建知识产权示范区。积极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要充分发挥仲裁与调解在协调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要求,大力开展知识产权仲裁宣传拓展工作,打造一批知识产权仲裁“精品”案例,为知识产权合同主体提供更多、更适合的争议解决途径和维权选择。高水平建设南京知识产权仲裁院,着力将南京打造成为境内外知识产权争议解决的仲裁首选地,成为南京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的一张靓丽“城市名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江苏(南京)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建设,形成协同保护的工作格局。探索运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知识产权仲裁与调解在线处理工作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仲裁员、调解员及办案秘书队伍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专业培养和薪酬激励机制,为知识产权纠纷有效化解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是服务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积极开展旅游投诉调仲衔接试点。作为司法部、文化和旅游部确定的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与市文化和旅游局协同重点推进旅游调解及仲裁衔接工作,充分发挥仲裁便捷、高效、保密等优势,在旅游行业中推行仲裁示范条款,择机扩大旅游配套及旅游衍生业务,在旅游景区建设施工、装修、融资,购买旅游服务时消费信贷等纠纷中推广使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旅游纠纷调解、仲裁信息共享及联动,完善在线调解机制及邀请调解等规则,方便双方进行沟通协商,提升南京旅游形象。
四是服务“一带一路”交汇点重要枢纽城市建设,提升国际化水平。加快江苏(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自贸区仲裁院建设,加强与境内外仲裁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提高南京仲裁的国际认知度、话语权和影响力。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依托粤港澳大湾区与长江三角洲区域仲裁机构多边合作倡议、宁镇扬仲裁机构联盟、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等平台,继续加强与相关仲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在人才培养、资源共享、交流培训、远程庭审等方面协同合作,提升区域影响力和竞争力。适时启动《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修订工作,将更考虑适应仲裁实践的需要、符合国际交易惯例,满足当事人对于更加全面、更加开放、更加务实的仲裁规则的需求。
五是着力强化仲裁队伍,提升专业化水平。以换届为契机,吸纳各专业领域的优秀人才,选优配强,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专业均衡,适应多层次需求的高素质仲裁员队伍。“用好”“服务好”“管理好”新一届仲裁员队伍,及时开展仲裁员培训工作。研究适应仲裁工作特点的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符合仲裁行业特点的人事、财务、薪酬制度。结合仲裁办编制调整,聘任具有扎实外语功底、过硬法律背景和专业知识的仲裁秘书,充实涉外仲裁人才力量。
六是深入推行仲裁制度,提升仲裁认知度。积极参与“八五”普法,送法进民企、进园区、进行业,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仲裁及民商事法律法规普及宣传,积极培育商事主体仲裁意识,把仲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把仲裁服务延伸到基层,积极参与乡村、街道、社区的基层社会治理,更好地发挥仲裁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拓宽仲裁服务新领域,着重在新经济新业态、跨境贸易争议解决等方面提供仲裁法律服务,提升南京仲裁的国际认知度、话语权和影响力。
七是顺利完成换届工作,为仲裁更好发展打好基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和相关文件以及《南京仲裁委章程》的要求,做好换届考核调研,为本届仲裁委工作做好总结、仲裁员履职情况做好考核,为新一届仲裁委工作开展打好基础。从南京仲裁工作实际和仲裁事业发展需要出发,坚持高标准选聘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仲裁员,认真稳妥地做好第六届南京仲裁委员会的换届工作。通过换届进一步加强仲裁规范化建设,更加有效地发挥仲裁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
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预算表
公开01表 | |||||
收支总表 | |||||
部门: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1,647.8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 三、国防支出 | ||||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333.08 | |||
五、事业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上级补助收入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8.86 | |||
九、其他收入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十、卫生健康支出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七、金融支出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225.89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四、预备费 | |||||
二十五、其他支出 | |||||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 |||||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1,647.83 | 本年支出合计 | 1,647.83 | ||
上年结转结余 | 年终结转结余 | ||||
收入总计 | 1,647.83 | 支出总计 | 1,647.83 | ||
公开02表 | ||||||||||||||||||
收入总表 | ||||||||||||||||||
部门: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单位:万元 | |||||||||||||||||
部门代码 | 部门名称 | 合计 | 本年收入 | 上年结转结余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事业 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 收入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单位 资金 | |||
合计 | 1,647.83 | 1,647.83 | 1,647.83 | |||||||||||||||
166 | 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1,647.83 | 1,647.83 | 1,647.83 | ||||||||||||||
166001 | 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1,647.83 | 1,647.83 | 1,647.83 | ||||||||||||||
公开03表 | |||||||
支出总表 | |||||||
部门: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事业单位 经营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合计 | 1,647.83 | 946.83 | 701.00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333.08 | 632.08 | 701.00 | |||
20406 | 司法 | 1,333.08 | 632.08 | 701.00 | |||
2040607 | 公共法律服务 | 1,333.08 | 632.08 | 701.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8.86 | 88.86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88.86 | 88.86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6.44 | 6.44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4.94 | 54.94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7.48 | 27.4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25.89 | 225.89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25.89 | 225.89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6.84 | 66.84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159.05 | 159.05 | ||||
公开04表 |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部门: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本年收入 | 1,647.83 | 一、本年支出 | 1,647.83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647.8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二)外交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三)国防支出 | ||
二、上年结转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333.08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五)教育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8.86 | ||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十)卫生健康支出 | |||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三)农林水支出 | |||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七)金融支出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225.89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二十四)预备费 | |||
(二十五)其他支出 | |||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 |||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 |||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 |||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二、年终结转结余 | |||
收入总计 | 1,647.83 | 支出总计 | 1,647.83 |
公开05表 | ||||||
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 ||||||
部门: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合计 | 1,647.83 | 946.83 | 862.71 | 84.12 | 701.00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333.08 | 632.08 | 548.41 | 83.67 | 701.00 |
20406 | 司法 | 1,333.08 | 632.08 | 548.41 | 83.67 | 701.00 |
2040607 | 公共法律服务 | 1,333.08 | 632.08 | 548.41 | 83.67 | 701.0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8.86 | 88.86 | 88.41 | 0.45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88.86 | 88.86 | 88.41 | 0.45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6.44 | 6.44 | 5.99 | 0.4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4.94 | 54.94 | 54.94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7.48 | 27.48 | 27.4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25.89 | 225.89 | 225.89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25.89 | 225.89 | 225.89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6.84 | 66.84 | 66.84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159.05 | 159.05 | 159.05 | ||
公开06表 | ||||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 ||||
部门: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单位:万元 |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合计 | 946.83 | 862.71 | 84.12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815.68 | 815.68 | |
30101 | 基本工资 | 99.24 | 99.24 | |
30102 | 津贴补贴 | 222.06 | 222.06 | |
30103 | 奖金 | 82.21 | 82.21 | |
30107 | 绩效工资 | 165.11 | 165.11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54.94 | 54.94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27.48 | 27.48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6.13 | 26.13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47 | 3.47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66.84 | 66.84 | |
30114 | 医疗费 | 10.00 | 10.0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58.20 | 58.20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86.90 | 3.82 | 83.08 |
30201 | 办公费 | 0.10 | 0.10 | |
30205 | 水费 | 1.10 | 1.10 | |
30206 | 电费 | 10.30 | 10.30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22.74 | 22.74 | |
30211 | 差旅费 | 0.84 | 0.84 | |
30213 | 维修(护)费 | 0.10 | 0.10 | |
30215 | 会议费 | 0.50 | 0.50 | |
30216 | 培训费 | 0.50 | 0.50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1.20 | 1.20 | |
30228 | 工会经费 | 6.90 | 6.90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54 | 5.54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1.31 | 3.82 | 7.49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5.77 | 25.77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1.25 | 20.21 | 1.04 |
30302 | 退休费 | 20.21 | 20.21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04 | 1.04 | |
399 | 其他支出 | 23.00 | 23.00 | |
39999 | 其他支出 | 23.00 | 23.00 | |
公开07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部门: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小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合计 | 1,647.83 | 946.83 | 862.71 | 84.12 | 701.00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333.08 | 632.08 | 548.41 | 83.67 | 701.00 |
20406 | 司法 | 1,333.08 | 632.08 | 548.41 | 83.67 | 701.00 |
2040607 | 公共法律服务 | 1,333.08 | 632.08 | 548.41 | 83.67 | 701.0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8.86 | 88.86 | 88.41 | 0.45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88.86 | 88.86 | 88.41 | 0.45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6.44 | 6.44 | 5.99 | 0.45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54.94 | 54.94 | 54.94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27.48 | 27.48 | 27.4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25.89 | 225.89 | 225.89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25.89 | 225.89 | 225.89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6.84 | 66.84 | 66.84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159.05 | 159.05 | 159.05 | ||
公开08表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部门: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单位:万元 |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合计 | 946.83 | 862.71 | 84.12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815.68 | 815.68 | |
30101 | 基本工资 | 99.24 | 99.24 | |
30102 | 津贴补贴 | 222.06 | 222.06 | |
30103 | 奖金 | 82.21 | 82.21 | |
30107 | 绩效工资 | 165.11 | 165.11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54.94 | 54.94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27.48 | 27.48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6.13 | 26.13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47 | 3.47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66.84 | 66.84 | |
30114 | 医疗费 | 10.00 | 10.0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58.20 | 58.20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86.90 | 3.82 | 83.08 |
30201 | 办公费 | 0.10 | 0.10 | |
30205 | 水费 | 1.10 | 1.10 | |
30206 | 电费 | 10.30 | 10.30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22.74 | 22.74 | |
30211 | 差旅费 | 0.84 | 0.84 | |
30213 | 维修(护)费 | 0.10 | 0.10 | |
30215 | 会议费 | 0.50 | 0.50 | |
30216 | 培训费 | 0.50 | 0.50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1.20 | 1.20 | |
30228 | 工会经费 | 6.90 | 6.90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54 | 5.54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1.31 | 3.82 | 7.49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5.77 | 25.77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1.25 | 20.21 | 1.04 |
30302 | 退休费 | 20.21 | 20.21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04 | 1.04 | |
399 | 其他支出 | 23.00 | 23.00 | |
39999 | 其他支出 | 23.00 | 23.00 | |
公开09表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 |||||||
部门: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单位:万元 | ||||||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6.74 | 0.00 | 5.54 | 0.00 | 5.54 | 1.20 | 0.50 | 14.50 |
公开10表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部门: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
注: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11表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 ||||
部门: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功能分类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注: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12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 |||
部门: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 |
合计 | |||
注: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2.本部门无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公开13表 | |||||||||
政府采购支出表 | |||||||||
部门: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单位:万元 | ||||||||
采购品目大类 | 专项名称 | 经济科目 | 采购品目名称 | 采购组织形式 | 资金来源 | 总计 |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政府性基金 | 其他资金 | 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 ||||||
合计 | |||||||||
注: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647.8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202.61万元,减少10.95%。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647.83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647.8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7.8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2.61万元,减少10.95%。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完成,预算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1,647.83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647.83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333.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项目建设。与上年相比减少213.62万元,减少13.81%。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完成,预算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88.86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9.4万元,增长11.8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25.8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6万元,增长0.7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收入预算合计1,647.83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647.8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7.83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支出预算合计1,647.8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46.83万元,占57.46%;
项目支出701万元,占42.54%;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47.8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2.61万元,减少10.95%。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完成,预算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647.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2.61万元,减少10.95%。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完成,预算减少。
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
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支出1,333.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3.62万元,减少13.81%。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完成,预算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6.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1万元,增长0.16%。主要原因是基本持平。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54.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5万元,增长12.8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27.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4万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66.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9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59.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41万元,增长0.2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946.8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62.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二)公用经费8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47.8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2.61万元,减少10.95%。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完成,预算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946.8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62.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二)公用经费8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2.2%;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5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5.5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6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会议费支出。
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4.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5万元,主要原因是仲裁委五年换届,组织新任仲裁员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1,647.83万元;本部门共6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合计701万元,占四本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反映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