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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仲裁委员会开具无仲裁案件申请所需提供材料清单
[发布日期: 2025-08-26]   本文已被浏览过: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次  

一、企业上市或其他事由: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律师证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5.无仲裁案件证明申请原件(一式两份),上下两部分均需填写清楚

(以上材料均需公司盖章)

二、企业破产清算:

1.法院决定书复印件

2.法院民事裁定书复印件

3.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律所或管理人盖章均可)

4.经办人的身份证/律师证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5.无仲裁案件证明申请原件(一式两份),上下两部分均需填写清楚

(律所或管理人盖章均可)

附:无仲裁案件证明申请模板

无案件证明申请—南京仲裁办.doc

备    注:

可邮寄办理,如需请另附地址、收件人、手机号码(顺丰到付回寄)

联系人:综合部吴秘书

联系电话:025-84721682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9号民防大厦26楼1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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