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7日上午,南京仲裁委员会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联席会议在本会召开。本会副秘书长、南京仲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顾燕宁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王俊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顾燕宁主持。
本次联席会议,是双方贯彻共同印发的《关于建立诉讼仲裁工作协调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精神,围绕《指导意见》落实情况而召开的年度会议。
会上,南京仲裁委与市中院分别就相关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仲裁案件的保全、执行、司法审查以及协调机制所涉的其他问题进行了会商研究和深入交流,形成了诸多共识。
王俊庭长指出,市中院与南京仲裁委之间一直保持着良好的沟通与协调,今后也将一如继往地支持南京仲裁工作,促进诉讼与仲裁之间的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和相互衔接。
顾燕宁副主任对市中院长期以来对南京仲裁工作的支持感谢,指出自《指导意见》印发以来,双方在诉仲对接上取得了积极成效。下一步,希望双方能进一步加强合作,使南京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
仲裁办各部门以上负责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