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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8-03]   本文已被浏览过: 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次  

根据工作需要,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出纳1名。

三、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与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工作严谨,具备良好沟通协调、团队协作及学习适应能力,拥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服从单位管理安排;无违法违纪记录,征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从业记录;具备较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保密相关要求,能够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4. 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即1980731日(不含)—2008731日(含)期间出生。

5. 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学等相关专业,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 具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历,或累计两年及以上财会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只接受网上报名)

1. 报名起止时间:

2026839时至202681117时。

2.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完整填写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正反一页扫描、手写签字)(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电子档),并将登记表、身份证件、相关资质证书、个人简历等材料的清晰扫描件,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zhaopin@njdengfeng.cn,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出纳岗。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取消报名资格。


扫码获取《应聘人员登记表》

3. 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取消招聘计划。以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

(二)考试

采用综合考评方式,由简历评分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成绩100分,其中简历评分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总分低于60分不合格,不予聘用。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三)体检

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重点核查个人征信、违法违纪情况等。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按有关程序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南京登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用工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上岗协议。

因考察或本人原因等,导致岗位空缺的,按照有关规定递补。

五、薪酬和福利待遇

1. 每月薪资约37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2.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薪资不打折;

3. 按规定享受用工单位节日福利。

六、工作地址

工作地点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9号民防大厦。

七、招聘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25-86169715,监督电话:025-84721068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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