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出纳1名。
三、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与服务意识;责任心强、工作严谨,具备良好沟通协调、团队协作及学习适应能力,拥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服从单位管理安排;无违法违纪记录,征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从业记录;具备较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保密相关要求,能够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4. 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即1980年7月31日(不含)—2008年7月31日(含)期间出生。
5. 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学等相关专业,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 具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历,或累计两年及以上财会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只接受网上报名)
1. 报名起止时间:
2026年8月3日9时至2026年8月11日17时。
2.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完整填写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正反一页扫描、手写签字)(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电子档),并将登记表、身份证件、相关资质证书、个人简历等材料的清晰扫描件,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zhaopin@njdengfeng.cn,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出纳岗”。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取消报名资格。

扫码获取《应聘人员登记表》
3. 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取消招聘计划。以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
(二)考试
采用综合考评方式,由简历评分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成绩100分,其中简历评分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总分低于60分不合格,不予聘用。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三)体检
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重点核查个人征信、违法违纪情况等。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按有关程序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南京登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用工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上岗协议。
因考察或本人原因等,导致岗位空缺的,按照有关规定递补。
五、薪酬和福利待遇
1. 每月薪资约37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2.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薪资不打折;
3. 按规定享受用工单位节日福利。
六、工作地址
工作地点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9号民防大厦。
七、招聘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25-86169715,监督电话:025-84721068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