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4年双方当事人签订《总包合同》,约定申请人将某购物中心建设工程总包给被申请人施工。开工后因申请人的原因施工缓慢,2019年双方在政府有关部门见证下达成《框架协议》,约定终止《总包合同》履行,由第三方进行审计。因双方在审计过程中对造价问题争议较大,经多方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双方遂将争议提交南京仲裁委仲裁。
考虑到案件所涉及的工地近三年处于停摆状态,仲裁庭接到该案件后,迅速进行庭前准备工作,组织双方进行交换证据,安排开庭,同时对案涉的工程启动造价与停工损失的鉴定程序。
仲裁庭意见
仲裁庭围绕双方当事人的请求和抗辩、证据和事实、法律与适用、观点和论证、依据和结果来进行逻辑推导,说理透彻充分,公平公正,在扣除法定的鉴定期间后,仅用了三个月时间完成了全部庭审程序,作出一份长达90页,共计4万5千余字裁决书,赢得当事人的认可。
典型意义
仲裁庭严格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顺利完成全部仲裁程序,为相关建设项目后续建设赢得了时间,体现了南京仲裁委在处理建设工程案件中高效快捷的效率优势,同时裁决书论证充分、逻辑严密,也展现了南京仲裁委在处理重大复杂建设工程案件上的专业能力,让仲裁在解决建设工程纠纷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