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8日,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登华受邀参加由南京仲裁委员会承办的“新时代 新格局 新发展”第十届仲裁与司法论坛。在第五议题“进入新时代的中国仲裁:困难和机遇”研讨中,李登华副主任以“新时代中国仲裁公信力与竞争力之建设性思考”为题做了精彩发言。 李副主任指出:在中国共产党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宣告“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对于中国仲裁来说,在这个新时代进入了一个发展关键期。 李副主任对仲裁公信力与竞争力建设提出了五点建议: 一、关于仲裁立法,建议尽快修改仲裁法。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正式颁布,为我国仲裁制度发展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是我国仲裁发展的里程碑。进入新时代,现在亟需对现行《仲裁法》进行修改提升。 二、关于仲裁规则,建议研究制定示范仲裁规则。 目前尚未成立中国仲裁协会,也没有全国统一的示范规则。能否在目前的基础上,仲裁届一起研究一个更好的,更先进的示范仲裁规则以及专业领域的仲裁规则,供仲裁机构选用。在国际仲裁领域也可以直接采用联合国贸法会制定的示范仲裁规则。这样,仲裁规则的公信力、竞争力就能体现出来。 三、关于仲裁机构,建议规范仲裁机构体制机制。 我国仲裁机构面临两个问题:一是仲裁机构体制机制建设问题。仲裁机构如何正确定性?仲裁体制机制如何理顺搞活?仲裁在本土化过程中要考虑中国国情,如何把仲裁对市场主体的吸引力和仲裁自身发展的动力调动起来,如何把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如何把内部改革与外部政策配套改革协调起来,是进行仲裁机构建设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二是仲裁机构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问题。仲裁机构的内部管理是否高效?仲裁是否作为一种高端的、特殊的公共服务提供给社会?仲裁机构的人、才、物管理能否发挥最高效能? 四、关于仲裁员,建议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 什么样的仲裁员决定什么样的仲裁。目前我国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在仲裁理念、能力和仲裁素养等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仲裁员的职业素养、能力水平、实践经验等均有待通过培训学习,实践锻炼,共同提高。 五、关于仲裁案件,建议不断提高仲裁案件质量。 仲裁的公信力和竞争力归根到底是要通过仲裁案件体现出来。仲裁当事人、仲裁参与人都是通过仲裁案件来感受到仲裁的公平、公正、高效。要让每一个案件当事人在具体案件中体会到仲裁的公平、高效和和谐之美。 李副主任总结到:仲裁的公信力与竞争力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政府高度重视、需要社会的共同参与、需要所有仲裁机构、仲裁员的共同努力。新时代的中国仲裁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只要共同努力,中国仲裁公信力和竞争力一定会不断增强,赢得国内外市场主体的青睐! (以上根据李登华副主任发言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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